遵市科发[2009]号
关于启动我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及申报科技部
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惠民生”的总体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和国家科技部等七部门召开“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会议精神,落实近日国家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关于做好支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中申报2009年科技部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的要求,以及我省正在开展的组织动员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的工作,我市积极申请并被批准为“贵州省企业科技特派员试点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正式启动。为此,请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基础的科技特派员机制
1、以产学研合作为基础,由企业和协作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联合提出针对企业科技需求的科研项目;
2、企业与合作科研院所共同协商,确定进行项目研发的对口科技特派员,签定项目合作为基础的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协议书;
3、各单位将确定申报的科研项目材料及企业科技特派员名单报市科技局。
二、对接科技部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申报2009年科技部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
(一)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受此次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和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联合提出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联合攻关和产品开发项目,特别是有利于国家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实施的项目。
2.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和科技人员联合提出的有利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联合攻关和产品开发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2.项目技术产权明晰,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市场应用前景好。
3.项目由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和所服务企业联合申报。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之一,所服务的企业作为项目责任单位,并提供配套经费。科技人员不属于项目依托单位的正式员工,同时不持有该企业股份。
4.项目经费申请资助的额度原则上每项不超过50万元,实施期限为1-2年,需具有明确可考核的技术、经济指标。
(三)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统一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program.most.gov.cn)”进行申报,同时向所在市科技局提交书面材料。原则上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项。
(1)登陆program.most.gov.cn注册:网站注册和审核要求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2)在线填写《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项目申请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
(3)上报申请材料:在线打印《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项目申请书》,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
2. 项目受理和上报。
市科技局受理审查后上报省科技厅。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四份
2.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三、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1. 具体事项请查询科技部网站上《关于做好支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
2.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6月1日
3.联系人:张丽兰 辛宏林
4.电话:3119153
5.软件咨询:
科技部信息中心:010-51292636、58882692、58882690
遵义市科技局
二00九年五月十三日
下载附件:遵义市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