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市科发〔2010〕27号
关于上报县(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分析评价所需科技统计数据的紧急通知
红花岗区科技局、汇川区科技局、湄潭县科技局、余庆县科技局、各县(市)教科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工作的要求,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于2010年7月27日召开了贵州省2009年度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分析评价工作部署会议。根据会议安排,按照《贵州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分析评价实施意见(试行)》(黔组通〔2008〕99号)的要求,省科技厅将对各县(市、区)2008、2009年度“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指标进行统计,审核后上报省分析评价办公室。为开展好该项指标的统计、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原科技三项费),反映各县用于科技攻关和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及科技成果转移扩散的科技支出。考核指标以本级财力安排的实际支出数为准,不含上级下达的专项补助和部门直接拨付的各种科研费用。
二、财政支出,考核指标以剔除上级下达的专项补助后的财政决算支出数为准。
三、“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
四、红花岗区科技局、汇川区科技局、湄潭县科技局、余庆县科技局及其他各县(市)教科局收集本地区数据,于2010年7月29日16:00前将数据报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该项指标需由科技局(教科局)和本级财政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核实无误后联合盖章(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财政支出、比重三项指标必须同时提供)。
联系电话:3119153,传真:3119145 3119160
联系人:辛宏林 窦顺梅
附件:县(区、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上报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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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实绩 分析评价 科技统计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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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各县(区、市)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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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0年7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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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35份 |
附件:
县(区、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上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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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
财政(决算)支出 |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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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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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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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市)科技局盖章 县(区、市)财政局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